帶頭不守法 8公部門勞退準備金未補足達44億
監察院指出,國防部等8公部門2016年度的勞工退休準備金未補足額達44.31億元。(資料照,記者王藝菘攝)
〔記者林良昇/台北報導〕監察院指出,國防部等8公部門2016年度的勞工退休準備金未補足額達44.31億元,且全台地方政府所轄企業應依法按月提播的退休準備金,至去年底,累積欠繳月數合計逾12個月者達7919家,勞動部未積極督導地方政府積極查處,有嚴重違失。
勞基法關於補足勞工退休準備金差額規定已實施2年,監委調查,勞動部及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督導事業單位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辦理情形,發現迄今年3月底,國防部、台中市政府、台南市政府、高雄市政府、基隆市政府、宜蘭縣政府、新竹市政府及嘉義縣政府等公部門,均未確依規定辦理,致2016年度未補足差額合計高達44.31億元。
監委也指出,勞退新制自2005年7月實施以來,尚有106.2萬勞工選擇舊制及保留舊制,但勞動部及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未善盡督導職責,致令事業單位長期未依法按月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迄去年底,累積欠繳月數合計逾12個月的企業達7919家,其中,欠繳月數合計逾60個月亦高達2996家。
監委認為,事業單位遲未依法開立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問題存在已久,勞動部怠忽督導地方政府積極查處,至今年2月底仍有51家未完成開戶,中央及地方勞動主管機關均有嚴重怠失。
監院財政及經濟委員會於今日通過監委陳小紅、楊美鈴糾正勞動部、國防部、台中市政府、台南市政府、高雄市政府、基隆市政府、宜蘭縣政府、新竹市政府及嘉義縣政府的糾正提案。
監委也指出,勞基法規定,雇主應於年度終了時檢視其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提撥狀況,如有不足額應於規定期限內補足,勞動部及地方政府主管機關去年間查察發現,尚有8407家事業單位未依法辦理,未足額提撥金額達313.77億餘元,地方政府卻僅裁罰46件,罰鍰僅423萬元,裁罰額度有檢討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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