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申請不當勞動行為裁決 可申請律師費補助
2016/12/30 18:20
立法院三讀通過「勞資爭議處理法部分條文修正案」,讓勞動部擴大對勞資爭議案件中勞方的扶助範圍,保障勞方權益。(記者鄭鴻達攝)
〔記者鄭鴻達/台北報導〕為加強勞工於不當勞動行為裁決時之實質保障及提高裁決委員處理能量,立法院三讀通過「勞資爭議處理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未來勞工若遇勞資爭議申請裁決,政府應調派、聘用專業人員協助處理,並補助勞工經費聘請律師,平衡勞資雙方力量。
自從《勞資爭議處理法》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制度後,勞工若遭遇解雇、降調及減薪等不當勞動行為時,可依法提起訴訟、提出仲裁或申請不當勞動行為裁決3種途徑爭取權益,但現行條文僅針對提起訴訟、仲裁兩項目提供扶助,讓法律資源有限的勞工,於申請裁決時保障有限。
爰此,民進黨立委鍾孔炤等18人、時代力量黨團分別提案修正《勞資爭議處理法》第六條、第四十三條,擴大扶助範圍,規定勞動部須為勞資爭議中之勞方,於提起訴訟、提起仲裁及申請裁決時提供扶助;且為減輕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負荷,勞動部得調派、聘用專業人員協助。
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表示,時下不當勞動裁決機制辦理案件速度過慢,8成案件超過法定64天處理期限,更有3成案件超過最大延長期限,因此有必要修法提升處理能量,另外,目前裁罰機關對雇主不當勞動行為多朝最低金額裁罰,未來有提升裁罰金額之必要。
-
「郭耿宏條款」三讀 特勤人員因公傷殘納醫療照護
-
組織法三讀通過 毒物化學局年底成立
-
科技城首選!工程師最愛的3大亮點
-
保全業法三讀 縱火犯、炸彈客不得任保全
-
樂陞條款三讀 公開收購須附資金來源證明
-
移民法修正三讀 滯台藏人可申請合法居留
-
全球供應鏈洗牌!金研院董座獨家分析台灣有這關鍵優勢│【官我什麼事】
-
逕付二讀要交付協商?黃國昌批綠「不要再胡扯」
-
黃國昌翻舊案稱逕付二讀未交協商 柯建銘還原:要有朝野共識
-
藍白黨團三長餐敘 柯文哲到場 7人閉門會談
-
屏東縣議長周典論續押3個月 縣長周春米:深感遺憾
-
公務員職場性騷擾救濟案件增 保訓會將加強審查密度
-
宜蘭員山議員補選協調卡關 綠營「開放登記」不提名
-
中國支持駭客商自爆 台灣道路測繪資料也被洩 對共軍犯台極有幫助
政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