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局沒勞檢立院挨轟 北市議員再爆簽到簿消失
台北市議員王鴻薇、汪志冰痛批勞動局遇到立法院就變軟腳蝦。(記者盧姮倩攝)
〔記者盧姮倩/台北報導〕立法院國民黨團祭出提出千項表決案杯葛今年度國營事業及非營業基金預算案,民進黨團則提案4天夜不斷電表決,但連續表決30小時後,有議事人員不堪負荷昏倒送醫。國民黨北市議員王鴻薇、汪志冰今召開記者會質疑,立委陳宜民早在26日要求勞動局勞檢,但勞動局卻不聞不問、態度消極,碰到立法院就變軟腳蝦,王還爆料說,立法院議事組簽到、簽退簿消失,要勞動局查清楚。
王鴻薇指出,立法院議事組有12個約聘人員,有3位約聘人員及9位約僱人員,其中約僱人員等同臨時人員,依照行政院函釋,公部門各業非依公務人員法制進用之臨時人員適用勞動基準法。
依照勞基法規定,依勞工正常1週工作不得超過40小時,就算有加班1天不得超過12小時,王鴻薇指出,歷經近30小時不斷電會議,議室人員已嚴重超時工作,勞動局卻沒有作為,直到蕭姓議室人員昏倒,也沒打算派員了解。
王鴻薇更爆料,立法院議事人員簽到、簽退簿消失,可能是要規避勞動檢查滅跡,要求勞動局調查。
議員砲轟,局長賴香伶入主市府前是勞動團體先鋒,換了位子卻換了腦袋,遇到立法院就變軟腳蝦,要求3天內立刻派員了解,她們並齊聲痛批,蘇嘉全身為立法院大家長,卻對民進黨團提出的不斷電表決言聽計從,沒辦法保障立法院勞工權益。
勞動局職業安全衛生科科長李進欽回應,賴局長已對外說明,並呼籲立法院對於受僱者身心健康採取保護措施,避免過勞,中午也與立法院秘書長林志嘉通過電話,秘書長已承諾不會再有長時間會議。
但議員質疑,勞動局自立委檢舉後,完全不聞不問,僅發布新聞稿,並在議員召開記者會前致電秘書長「和稀泥」,還用議室人員不適用勞基法敷衍外界,揚言要到監察院舉發。
勞動局科長葉建能解釋,公務部門的約聘僱人員主要適用「聘用人員聘用條例」,不適用勞基法,除公務人員保障法及聘用條例均未適用者,如技職工、司機等臨時人員才適用勞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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