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熱門 政治 軍武 社會 生活 健康 國際 地方 蒐奇 影音 財經 娛樂 藝文 汽車 時尚 體育 3C 評論 玩咖 食譜 地產 專區 求職

監察院提醒新科立委:開心報到之餘需儘速申報財產

2016/02/01 14:23

2月1日第九屆新國會上任,監察院提醒新科立委速申報財產。(記者廖振輝攝)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第九屆立法院於今天開議,監察院提醒,新任立委應於5月1日前向監院辦理就職財產申報,卸任立委則須於3月31日前辦理離職申報,若逾期,可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120萬元以下罰鍰。

監察院指出,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規定,公職人員應於就(到)職3個月內申報財產;連任的立法委員依法無須辦理就(到)職財產申報,僅須於今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辦理定期財產申報即可。

至於未連任的立委,監察院則提醒,依規定應於今年3月31日前向監察院辦理卸(離)職財產申報。

監察院表示,逾期申報財產可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120萬元以下罰鍰,監察院籲請新任及卸任的立法委員,注意相關規定,避免受罰。

監察院稱,公職人員可使用自然人憑證及讀卡機,至「監察院公職人員財產網路申報系統」操作,或至陽光法案主題網站辦理申報。

相關連結:「監察院公職人員財產網路申報系統」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