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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迫推銷 最重拘留三天

2016/05/14 08:00

〔記者劉慶侯/台北報導〕台北市警察局鑑於近來屢屢接獲外籍遊客報案及檢舉,在北市各觀光景點、夜市,屢遭在街頭騷擾強迫推銷售物等情事,警方將自即日起加強掃蕩並依《社會秩序維護法》開罰,最重裁處拘留三日處分。

目前警方鎖定攔路強迫推銷各樣商品者,包括所謂的愛心筆、多功能環保袋、零錢包、鑰匙圈、手機包等,均有可能觸法。台北市刑大指出,依社維法第六十八條第三款規定,「強賣物品者,可處三日以下拘留或一萬兩千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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