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迫推銷 最重拘留三天
2016/05/14 08:00
〔記者劉慶侯/台北報導〕台北市警察局鑑於近來屢屢接獲外籍遊客報案及檢舉,在北市各觀光景點、夜市,屢遭在街頭騷擾強迫推銷售物等情事,警方將自即日起加強掃蕩並依《社會秩序維護法》開罰,最重裁處拘留三日處分。
目前警方鎖定攔路強迫推銷各樣商品者,包括所謂的愛心筆、多功能環保袋、零錢包、鑰匙圈、手機包等,均有可能觸法。台北市刑大指出,依社維法第六十八條第三款規定,「強賣物品者,可處三日以下拘留或一萬兩千元以下罰鍰。」
-
街頭強迫推銷 小心被送進警局查辦
-
出高雄火車站「過6關」 網路漫畫引迴響
-
台灣燈會遊程與展演 邀您暢遊桃園
-
地段稀缺價值 愛河灣景觀輕豪宅受寵
-
拓展蜜棗外銷 高樹冷鏈場啟用
-
東屏未見曙光 民眾仍開心迎新年
-
落山風藝術季 帶觀眾穿梭作品間
-
屏市玉皇宮遶境 獸神踩街吸睛
-
史前館法式餐廳開幕 結合在地食材
-
瓦斯車撞電桿摔落邊坡 鋼瓶散落
-
每坪58萬》斗六大同路愛國街口 蟬聯雲林地王
-
冬雨攪局 阿里山音樂會看不到日出
地方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