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熱門 政治 軍武 社會 生活 健康 國際 地方 蒐奇 影音 財經 娛樂 藝文 汽車 時尚 體育 3C 評論 玩咖 食譜 地產 專區 求職

議會前秘書長陳健楷涉貪 判刑20年

2016/05/14 08:00

涉向廠商索賄 陳指將上訴

〔記者楊政郡、張菁雅/台中報導〕台中市議會前秘書長陳健楷貪污案,台中地院審結,陳從九十三年至升任市議會秘書長,涉及三件向廠商索賄計二千零五十萬元,時任台中縣議員的妻子吳瓊華贈送選民花籃,有八萬餘元拿到市議會報公帑而詐取財物,四案合併判處廿年,法官併諭令追繳二千零五十萬元不法所得,褫奪公權八年;昨宣判後,陳健楷低調表示,尚未收到判決書,無法多言,他將上訴爭取司法還他清白。

同案被告十五人,其中,張百福、陳瑞順、盧炳勳、陳維霖、駱炎德、陳志聲六人判無罪,其餘廠商劉延年等九人各判四年二月至四月徒刑。

陳健楷胞弟陳健杰及其女友,因為幫陳健楷妻子市議員吳瓊華(未被起訴)把吳贈給選民花圈、花籃計八萬餘元,竟拿到市議會以公帑報帳,各被判二年徒刑。同案十二家廠商,除了大同及中翊科技公司無罪,其餘依違反政府採購法裁罰五萬至四十六萬元。

另檢察官指控陳健楷介入太平區某土地徵收,有藉勢藉端向地主勒索之虞,導致鐘姓地主徵收款少拿數千萬元(全額是一億兩千萬元,鐘某拿到四千多萬元),法官調查發現,陳並未從中獲得任何不法利益,鐘某一廂情願自認可拿那麼多錢,查無任何不法與財產來源不明罪,均判無罪。

陳健楷涉及索賄工程有「新議政大樓裝修暨設備工程採購案」,索賄五百萬元;「國際會議廳暨議事空間多媒體系統建置工程」,索賄一千二百萬元;妻子的花圈、花籃等,拿到市議會報公帑八萬餘元。

另九十三年間陳擔任市議會秘書,向高雄志科公司索賄四百萬元,五十萬分給市議會前職員黃振溢(同案被判兩年、緩刑五年)。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