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內焚化廠案 台灣燈會主場地被查封
2016/04/21 08:00
虎尾高鐵特定區學府西路旁雲林燈會主場地,慘遭法院查封。(記者鄭旭凱攝)
〔記者鄭旭凱/雲林報導〕縣府費盡九牛二虎之力爭取到二○一七台灣燈會主辦權,原計畫燈會主場地、高鐵產業專區,因縣府林內焚化廠仲裁案判賠數十億元無力償還,部分土地日前突遭法院查封,燈會地點再生變數。
雲林縣廿七年來不曾辦過台灣燈會,縣府不斷向中央抗議和爭取,才於三月底取得主辦權,並計畫以虎尾高鐵特定區為主燈區,北港為副燈區。
縣府成立燈會籌備小組多次開會,決定以距離高鐵車站僅數百公尺、占地十八公頃的產業專區做為主燈區,部分副燈則擺設在較遠的台大園區和農博園區,不料,縣府日前接獲法院通知,產業專區內三塊合計十八公頃土地,其中距離車站最近的兩塊,已遭法院查封。
縣長李進勇在臉書中指出,連即將用來舉辦台灣燈會的產業專區土地都被林內焚化爐廠商達榮公司聲請法院查封,即將被拍賣,他的內心有如刀割,達榮至今已拍賣七十一筆縣有土地及八棟建築物,獲償約廿億元。
縣府仍積欠廠商24億元
縣府統計,林內焚化廠仲裁案縣府被判賠廿九億元,但因利息及每年六百萬元的焚化廠維修費,縣府雖已支付廿億元,但債務卻像滾雪球般,已累積超過四十四億元,縣府至今仍積欠達榮約二十四億元。
李進勇表示,一個財政困窘的縣庫,怎麼承受得起如此沉重的負擔!縣府已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卻遭法院駁回,他衷心希望司法能伸張正義,暫停拍賣縣有土地。
縣府將協調暫時使用權
文化處長林源泉表示,台灣燈會主燈區土地被查封令人心痛,希望協調在燈會前暫不拍賣土地,讓縣府暫時擁有土地使用權,若協調不成,還有產業專區另一筆六公頃的土地可使用,包括台大園區及農博園區都是可行的替代方案,燈會的舉辦勢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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