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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面差造成傷害 去年國賠360萬

2016/04/01 08:00

市府承諾要求相關單位改進

〔記者邱奕統/桃園報導〕桃園市去年因為路面維護管理不當,導致民眾受傷意外而向市府提出的國賠申請案有十八件,賠償金額三百六十餘萬元,昨天引來多名市議員抨擊,認為維護道路平整、保障民眾行的安全,是政府最基本的責任,結果仍有這麼多的意外,要求市府檢討;市府承諾改進。

提出國賠案有十八件

市府法務局昨天在市議會工作報告指出,去年共受理七十三件國賠申請案,其中十二件是公務員執行公權力時,因疏失造成民眾權益損害;其餘六十一件都是公共設施設置或管理不當,侵害民眾權益,其中屬於道路路面管理維護不當,導致民眾受傷而提出的國賠案達十八件,有十一件經過審議獲得國賠,有三件仍在協議中,另四件因要件不符或證據不足,並未賠償。

最近五個月 國賠比例達六成八

市議員謝彰文表示,市府去年度編了卅億元用在「路平」上,結果還是造成民眾因路不平而受傷,賠償了三百六十多萬元。她說,市府今年也編列廿七億元,以最近五個月而言,國賠申請案總計有四十五件,其中有十一件屬於路面管理不當,已有四件獲賠,市府共賠了六萬七千多元,若再將路面清潔、道路附屬設施缺損、排水設施缺損、道路施工缺失等都納入,國賠案更達二十八件,佔整體比例高達六成八。

她說,會提出國賠的民眾其實算是少數,若將受傷自認倒楣的民眾也算入,件數恐怕會暴增數倍,足見市府對道路管理的散漫。

市議員黃婉如也說,公共設施的管理維護是市府最基本工作,但去年因公共設施設計問題或管理不當所造成的國賠案,比例更達八成三。她痛批市府心態是賠的錢是公帑,因此無關痛癢,把管理維護不當回事,根本就是將市民視同草芥。

昨天市議員劉茂群、楊朝偉、陳美梅、李柏坊、萬美玲、黃敬平等人都表示附議,要求相關單位必須檢討,並研議加強管理與注意施工品質的機制。

副市長王明德承諾,會要求相關單位改進;工務局長拱祥生說,會持續努力推動路平專案,逐步提升桃園市的道路品質,保障市民行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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