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太高》北市社區公共保母 兩處卡關
柯市府首創「社區公共保母」政策,收托嬰幼兒兼顧家庭溫暖與機構品質,但原定去年完成五處示範點,至今卻只完成三處。圖為市長柯文哲(左)出席位於萬華區的「雙園社區公共保母」揭幕典禮。(資料照,記者羅沛德攝)
〔記者莊孟軒/台北報導〕柯市府首創「社區公共保母」政策,原定一○四年於南港、萬華、文山、中山等四行政區,選定五處做為示範點,但目前僅完成三處。社會局婦幼科表示,礙於中央法規限制,導致人事成本增加,致使另兩處卡關。
目前托嬰服務模式分為公辦民營托嬰中心、私立托嬰中心及居家保母三種,「社區公共保母」目前則於三處設置,分別是萬華區雙園國中、南港區舊莊國小與文山區興華國小。
社會局婦幼科股長洪偉倫表示,「社區公共保母」是新創的公辦民營計畫,形式介於居家保母與托嬰機構之間,政策美意原希望能托育在地化,呼籲社區設立自有的托嬰單位。
但現行社區公共保母規定,三位保母帶十位嬰童,依照現行「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設置標準」規定,五名嬰孩以上必須登記為托嬰機構,並設置專任主管人員一人且不得協助照顧小孩,並置特約醫師或專任護理人員至少一人,大大增加人事成本。
「按照現行法規,託辦機構成本大大提高」,洪偉倫說,「社區公共保母」形式介於居家保母與托嬰機構之間,托嬰人數受到限制,原本托嬰機構能收近四十人,但社區公共保母僅收十人,收入減少,人事成本增加,造成託辦機構成本大大提高。
「要辦也不是不能辦」,他表示,試辦三、四個月來,比照托嬰中心立案成本高,為降低成本以免出現財政缺口,中央單位得知已規劃積極修法,但法規無法在兩、三年內落實;社會局提出另一替代方案,以「實驗計畫專案」向中央報准。
洪偉倫也說,考量資源平衡,往後將在士林、萬華社區一帶重點實施;公營住宅的住戶多為青壯年人口生育率較高,也將考慮配合擴大辦理。
台北市第三家公共保母─興華社區公共保母,由三名保母收托十名兩歲以下的嬰幼兒,兼顧家庭溫暖與機構品質。(資料照,記者葉冠妤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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