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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集站旁攤商違法 公所挨罰6萬

2016/02/19 08:00

集集火車站旁環鎮小火車周邊攤商,因違規使用遭人檢舉,縣府建議公所以短、長期二種方式變更土地使用區分,以符合規定。(記者劉濱銓攝)

遭檢舉綠地非法使用 限3個月改善

〔記者劉濱銓/南投報導〕集集火車站旁環鎮小火車周邊攤商,由於位處綠地與停車場用地,違反土地使用分區,日前遭人檢舉鎮公所違法發包標租,為此縣長林明溱與縣府、公所人員昨前往會勘,短期建議公所提出計畫申請「臨時多目標使用」,長期將以都市計畫通盤檢討變更用地方式解套,盼能解決存在多時的用地問題,帶動地方發展。

集集火車站東側綠地係集集鎮公所所有,早期被攤商占用,環境、營業問題層出不窮,公所為利於管理,自一○二年起發包委外經營,內容還包含集集環鎮小火車營運,惟日前有民眾檢舉該地土地區分為綠地,卻做為攤販區明顯非法使用,質疑公部門帶頭違法。

縣府助解套 促提出都計通盤檢討

對此,縣府表示,現地違規使用事實明確,將依規定開罰公所六萬元,並限期三個月內改善;為解決當地攤商營生、兼顧地方發展,短期將請公所提報計畫申請,將公共設施用地作為臨時多目標使用,讓該區土地能符合攤販商業使用行為,之後將要求公所提出都市計畫通盤檢討,將該地的公共設施用地變更為「遊憩用地」,屆時就能容許攤販等商業行為,也能幫助公所解決長期被違規使用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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