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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扁能不能投票?法務部:不同意

2016/01/15 06:00

〔記者王榮祥、項程鎮/高雄報導〕前總統陳水扁日前收到投票通知單,因保外就醫有些限制,不知能否投票?陳致中昨晚指出,昨接獲法務部通知「不同意」阿扁投票,他強調現階段父親以養病優先,會尊重法務部意見。

前總統陳水扁去年一月五日保外就醫,原本設於台北的戶籍,當月就由家人協助遷到高雄,成為高雄市民。

陳致中證實,阿扁日前收到投票通知單,但保外就醫有很多限制,家人跟父親都不清楚,能否行使投票權。

發出通知書的高市選委會第一時間說明,只要收到投票通知單,原則上都可參與投票,但前總統阿扁保外就醫時有無限制,需進一步確認;為求慎重,選委會前日下午曾致電法務部(矯正署)詢問,獲回覆相關單位將直接與前總統阿扁聯繫與討論。

陳致中:父親以養病為重

但直到昨天下午疑因媒體追蹤,阿扁與陳致中才等到相關訊息,答案是「不同意」﹔陳致中解析,可能法務部把投票界定為政治活動,所以不同意阿扁參與,他強調尊重法務部意見,現階段阿扁仍以養病為重。

不過也有資深檢察官指出,陳水扁應有權投票,只是當初扁以身體不適為由,獲得保外就醫,身體狀況是否適合去投票,可自行斟酌,根據刑法九十五年七月一日新修正第三十六條規定,褫奪公權範圍不包括投票權,再根據刑法第三十七條規定,褫奪公權期間要從主刑執行完畢或赦免之日起算,扁還沒服刑完畢就保外就醫,褫奪公權期間尚未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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