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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澱粉業者 申請解除3000萬元土地扣押

2015/07/15 06:00

法院裁定解除 南檢抗告

〔記者黃文鍠/台南報導〕同樣涉及集體求償案,八仙塵爆兩名被告被聲請假扣押,名下竟然沒有半毛錢,但南檢偵辦毒澱粉案,卻在第一時間查扣業者兩億多元不動產,確保被害者權益,被告日前還以查扣金額過多,要求將二十八筆總值三千萬元的土地解除扣押,經法院裁定解除,南檢在昨日提出抗告。

由於毒澱粉案與八仙塵爆案都屬社會矚目,且可能涉及被害人集體求償之事件,但對負責人強制處分,卻有截然不同的結果。法界人士指出,這是因為涉案情節不同,毒澱粉案涉及詐欺,檢察官可以透過刑事訴訟法,先扣押負責人財產(犯罪所得),但八仙案屬民事的業務過失致死,負責人財產與犯罪所得沒有連帶關係,因此必須透過民事訴訟,以假扣押方式查封負責人財產,時間拖延得比較久。

二○一三年,台灣爆發毒澱粉案,掀起國內食安風暴,業者以工業用順丁烯二酸添加入食用澱粉,除了不少食品工廠都淪陷外,也重擊國際知名的台灣小吃形象,衛生署更首度要求小吃店、攤販、超商等,須在醒目處張貼安全具結證明,讓消費者安心。

南檢當年偵辦此案,檢察官周盟翔發現善化區「茂利澱粉」透過二十家中盤商,將毒澱粉銷入市面。除將負責人徐東銘聲押獲准外,為避免徐男脫產,坐享鉅額不法犯罪利益,在二○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還在偵辦期間,就先發文地政事務所,禁止徐男處分名下六十六筆,總計兩億三千七百一十六萬三千七百三十二元的土地。

全案在台南地院審理,日前徐男聲請將其中二十八筆土地解除限制,台南地院法官審酌被告犯罪所得僅有五千兩百七十四萬兩千五百元,目前遭凍結不動產已經超過兩億元,且徐男提出解禁聲請的二十八筆土地公告現值僅約三千一百三十八萬元,就算解除,也不會影響日後被害人訴訟求償權利,裁定予以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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