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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吳敦義喬砂石利益 李文忠被高院判敗訴

2015/03/27 06:00

判賠50萬元及登報道歉

〔記者楊國文、蘇芳禾、佟振國/綜合報導〕前民進黨立委李文忠,九十八年底與李朝卿競選南投縣長時指稱,時任國民黨秘書長吳敦義和李朝卿、黑道同遊峇里島「喬」砂石利益和正副議長人事,吳敦義向李文忠求償,台北地院判吳敦義敗訴,高等法院則認定李文忠未盡合理查證義務,昨逆轉改判吳勝訴,李應賠償五十萬元及登報道歉;可上訴。

李:將提上訴

李文忠表示,南投、台北地院的刑事判決他都是無罪,證明已對吳敦義與前縣長李朝卿、更生人江欽良同遊峇里島喬砂石利益的消息來源詳加查證確認,針對高院判決敗訴,已洽詢律師意見,將提出上訴。

李文忠九十八年十一月在民進黨中央黨部召開記者會說,擔任國民黨秘書長和立委的吳敦義,與縣長李朝卿和黑道一起出遊,此行是為了「喬」砂石利益分配和南投縣議會正、副議長人選。

台北地院前年判決,認定李文忠的消息來源有前南投縣議員林本立、黃天鴻等六人,發布訊息前也有再次親自向來源查證確認,李文忠是對可受公評之事做善意適當的評論,沒有侵權,判李勝訴。

上訴高院後,高院傳訊李文忠所指的消息來源,證人指稱是聽人轉述,僅聽說有喬議長,未聽聞談到喬砂石利益,認定李的指控與證詞有出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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