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補償費凍結15年 雲縣7月起調高
2019/06/15 05:30
「雲林縣辦理公共工程建築改良物拆遷補償救濟自治條例」昨天修正三讀通過,除房屋重建價格依物價指數調升27.4%,縣內眾多水井的單價也大幅調高。(記者詹士弘攝)
〔記者詹士弘/雲林報導〕已凍結十五年的拆遷補償費將於七月大幅調高,「雲林縣辦理公共工程建築改良物拆遷補償救濟自治條例」昨天修正三讀通過,房屋重建價格依物價指數調升廿七‧四%,並調整廣場、畜舍、簡易房舍、水井、圍牆等雜項構造物單價,以符市場行情。
縣府提案修法 議會三讀通過
雲林縣長張麗善表示,雲林拆遷補償費於民國九十三年修正後,迄今仍未調整,期間物價指數提升高達廿七‧四%,政府推動公共建設被迫徵收或拆除民有建築物,常因補償費差市價太多,民眾無法獲得合理補償而抵制,造成工程阻礙及延宕。
房屋重建價格依物價指數調升27.4%
以高鐵聯外道路系統改善計畫─站南南工區水井移設工程為例,因為水井補償單價過低,無法達到民眾要求水井「一口還一口」的要求,導致相關徵收補償案件推動困難。
張麗善說,依該自治條例第廿六條規定,各項補償費額只要物價指數變動幅度超過百分之五就可以調整,九十三年至今物價指數漲幅遠超過五%,但補償費標準卻未跟著調整,她上任後責成工務處提案修法,如今獲議會三讀通過,可合理提高雲林縣辦理公共工程用地內建築改良物拆遷補償、救濟金額。
廣場、畜舍、簡易房舍、水井單價均提高
工務處長汪令堯表示,此次房屋重建價格依物價指數調升廿七‧四%,以鋼筋水泥房屋為例,每平方公尺由一萬一千六百三十元提到至一萬四千八百十七元,等於一坪增加一萬五百多元;十六寸水井每口也由三千六百七十元調為五千九百四十元,廣場、畜舍、簡易房舍、水井、圍牆等雜項構造物單價均調高,將在七月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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