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蛋白質食品 可稱「助生長發育」

2016/03/31 06:00

食藥署預告「食品標示宣傳或廣告詞句涉及誇張易生誤解或醫療效能之認定基準」修正草案。(資料照,記者吳亮儀攝)

食藥署預告「食品標示宣傳或廣告詞句涉及誇張易生誤解或醫療效能之認定基準」修正草案,將來新制實施後,凡含有蛋白質的食品,如牛奶或營養補充品等,可加註「幫助生長發育」、「有助於組織的修復」和「人體細胞、組織、器官的主要構成物質」等字句,但只有表列的能加註,若竄改誤導消費者,最重可罰四百萬元。若各界沒意見,最快五月上路。(記者吳亮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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