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劣五金零件廠 時薪只給75元
勞檢被罰2萬元 資方乾脆資遣勞工
〔記者林良哲、黃邦平/綜合報導〕彰化縣一家五金零件廠的勞工,每天工作八小時才領六百元,換算成時薪只有七十五元,被縣府勞工處裁罰並要求改善;沒想到,業者以「成本不符」為由,逕行資遣勞工,勞工處只好協助勞工重新找工作,讓他們脫離低薪困境。
這家「低薪」工廠位於彰化縣員林鎮,以從事五金零件組裝為主,其僱用兩名男女勞工,男性每天工作八小時、領六百五十元,女性更只有六百元;若以時薪計算,男性勞工為八十一元,女性只有七十五元,皆低於法律規定的一百一十五元。
彰化縣政府勞工處日前進行勞動檢查發現此事,對該工廠罰款兩萬元,並要求改善,沒想到工廠負責人以「成本不符」為由,將兩名勞工資遣。勞工處表示,這兩名被資遣的勞工同時進入工廠工作,年資不滿兩年,只拿到資遣費三萬八五四六元。
勞工處官員說,由於該工廠是以合法方式資遣勞工,並給付資遣費,不能再針對這部分加以裁罰,只好協助勞工重新找工作。
這兩名勞工為中高齡者,生性單純且樸實,他們對於老闆並無怨言,幸好透過社會處等單位的協助,目前已找到新工作,脫離低薪困境。
勞工處勞動條件科長陳憶佳指出,彰化縣從去年七月起開始派出勞動稽查人員到各工廠、企業進行勞動條件檢查,在已檢查的四百七十七家中發現一百六十七家有違規情況,共開出了五百五十九萬元罰單,其中最嚴重的是未給付職業災害補償、未設置勞工工資清冊、未給予特別休假及未達基本工資等。
虧損就資遣員工 未必合法
全國自主工聯執行長朱維立說,薪資本來就是勞工權益,其實還有很多底層勞工的薪水不到基本工資,希望各縣市政府硬起來,嚴格執法。
他並質疑,就算資方以虧損或業務縮減為由資遣員工,也不見得合法。勞基法中規定,資方要證明已盡力挽救,最後不得已才能使用資遣的手段,主管機關不該太輕易認定,「所謂不符成本等法定理由就一定合法」,否則恐有行政怠惰之嫌。
-
台大校園徵才 企業釋二萬職缺
-
「過勞之島」揭露過勞年輕化
-
京站女王節「姐Fun!飛航開啟」 4/3-5/11 全館8折起
-
起薪低 調薪慢/青年貧窮恐變中年貧窮
-
相對剝奪感 怒火將燎原
-
巨型「史努比鞦韆」氣偶全台首度亮相 Global Mall購物節萌力發威
-
上班族加薪難 68%月薪不到4萬
-
週四回暖空品不佳 清晨仍冷注意保暖
-
嘉義縣善緣關愛協會攜手世界展望會 資助弱勢孩童
-
4月限定!清明祭祖輕旅行 彰化4大賞花秘境一次看
-
郭焜照、林啟文「直笛二人組」 啟發新平國小學童愛音樂的心
-
清明連假境外污染來襲 台中市環保局提醒:空品亮橘燈
-
鹿茸進入盛產期!高雄年產量1490公斤 經濟產值3500萬
-
南大附小園遊會寵物展 募近萬元捐訓搜救犬因應天災
-
屏東來義鄉母語教育吸子弟回鄉念書 返鄉就學線通車
生活今日熱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