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任疲勞駕駛 勞委會、交部被糾正
2010/01/15 06:00
〔記者曾韋禎、曾鴻儒、洪素卿/綜合報導〕國道客運重大交通事故頻傳,多肇因疲勞駕駛。監察院昨指出,勞委會未能落實追蹤管考,交通部未訂出合理駕駛工時及妥適的健檢項目,故對勞委會、交通部提出糾正。
監委程仁宏指出,勞委會自二○○三年起,均對國道客運辦理專案檢查,國光與統聯在超時工作部分,年年皆不合格,但勞委會只將稽查結果轉送各地勞政單位裁罰,未落實改善,致業者只須繳交兩千元至兩萬元罰金,難怪疲勞駕駛問題皆未獲改善。
監委趙昌平表示,歐盟及英國規定,連續駕車四小時半,須休息四十五分鐘,或分為兩至三次的休息。交通部未參酌先進國家經驗,將職業駕駛勞工自一般勞工區分出來,訂出合理的駕駛工時,因而糾正交通部。
交部擬定新制 春節前實施
對於遭監察院糾正,交通部與公路總局昨日表示,下週將先討論修正「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大客車駕駛連續值勤達四個半小時,至少需休息卅分鐘,連續兩個工作天間,至少應休息十小時,遊覽車、客運業一併納入此標準,新制最快農曆年前就會上路。
但因應客運業性質特殊,此休息時數允許累計,但每次休息不得少於十五分鐘,例如司機可在開車兩小時後休息十五分鐘,重新上路後,兩個半小時後再休息十五分鐘。
官員指出,新制實施後,監理稽查人員會根據行車紀錄器查核駕駛值勤時數,若違反此規定,業者將被處以九千至九萬元罰鍰。
此外,駕駛人體檢標準也將有重大修正,四十歲以上,體檢標準將比照六十歲以上者,增加血壓、心電圖等,體檢頻率則維持現狀,此部分須待交通部駕駛人醫學諮詢會討論,尚無時間表。
勞委會規劃修正勞基法
勞委會則表示,未來除將加強執行勞動檢查外,也正規劃修正勞動基準法提高罰鍰額度,增設勞動條件檢查專屬查核資訊通報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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