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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震後房東限期搬 房客:堅持住到約滿

2024/04/25 05:30

〔記者花孟璟/花蓮報導〕○四○三地震後,花蓮迄今餘震超過一千次,市場上已有先前買花蓮房產的投資客縮手,出現拋售現象,租屋市場更是一房難求!東華大學一位碩士生被房東通知要收回房子,還限她「五月底前搬出去」、還拒付違約金,她氣說「合約簽假的嗎」,強調「一定會堅持住到房屋合約期滿」。

消保官:提前終止租約就是違約

花蓮縣府消保官李葳說,租屋屬於定期租賃契約,提前終止租約就是違約,即使當初簽約時沒有訂出違約金規範,但房客可提出因經濟上要額外負擔,可透過民法告對方要求損害賠償。

拒付違約金 房東主張有收回權利

張姓學生說,地震後不久收到陳姓房東通知,要收回房屋出售,要她趕快去找房子,房東還自稱「只要提前一個月通知,就不用違約金」,還強調「天災地變、財產泡湯」、「妳租金才幾千元,我要虧幾百萬、天天吃不下睡不好」,拒絕給付違約金,讓她氣到不行「合約是簽假的嗎」?

陳姓房東則說,地震後收回房子是「基於安全」,甲方有收回房子的權利。

張姓學生表示,災後花蓮租房市場供不應求,租屋網找不到學校附近的房子,附近民宿無廚房、書桌,租金開價七千到九千元,花蓮市、吉安鄉套房更是八千、一萬元起跳,「貴到租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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