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人行道 今起禁行電動單車
2020/10/12 05:30
〔記者何玉華/新北報導〕新北市政府交通局公告,今(12)日起,電動自行車和電動輔助自行車禁止行駛在設有人車共道標誌的人行道,違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罰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款。
交通局交通安全科技正林祥煙指出,近年風行的電動自行車和電動輔助自行車,最高時速可達25公里,比行人和腳踏式自行車的速度快很多,騎上人行道恐影響行人及腳踏式自行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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