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保會代求償 北海黑心油判賠每人4000元
2018/01/24 06:00
北海油脂製作流程圖。(記者黃文鍠攝)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北海油脂公司及其負責人呂黃麗華涉以非供人食用的皮碎油、動植物混合油摻製食用油,台灣消費者保護協會提告,以580位消費者受害、向北海求償5220萬元。台南地院審算受害師生353人,每人可獲精神慰撫金與懲罰性賠償共4000元,判北海與負責人應連帶賠償141萬2000元。全案仍可上訴。
一審法官王淑惠審認雙峰國小師生96人、更寮國小師生209人、埤頭鄉幼兒園師生48人共353人,食用有害油品做成的團膳,在精神慰撫金部分,因被害人僅單次食用此油品食物,吃後均無具體病徵,每人得請求2000元精神慰撫金,共70萬6000元。懲罰性賠償金部分,以損害額1倍計算的懲罰性賠償金,即每人2000元,這部分應賠70萬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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