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潛能及心靈成長課程,必須由補習班開班才合法!

2011/11/24 14:36

〔記者楊久瑩/台北報導〕想參加心靈成長、潛能開發課程,要先確認開班的業者是否為合法立案的補習班!

行政院消保會有鑑於不少成長課程的業者,以顧問公司的名義開課,藉以規避補習業相關規定,導致課程出現糾紛時消費者權益無法伸張。

過去媒體大篇幅報導的「麥得事件」,要參與的學生吞火、踩玻璃…引發不小的爭議,就是以管理顧問業或產業育成業等名義設立。

行政院消保會近日已召開會議,確認這類課程將由教育部主管,且要求開設此類課程的業者必須通過「短期補習班業」的業別申請,才可開班授課。公司行號如未擁有補習業別許可,就不得開設心靈成長、潛能開發課程。

消保會專員張金環說,「心靈成長」及「潛能開發」等課程,雖非傳統技藝補習項目,但只要能增進國民生活知能的相關課程,都符合終身學習的概念,且「心靈成長」等補習課程,確能提供民眾生活知能、促進身心靈成長,當然屬技藝補習課程,依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的規定。

因此,今後以管理顧問之名,實際從事補習班業務者,必須依「短期補習班業」的業別辦理登記才可營業,否則一經查獲,教育主管機關將依違反補習及進修教育法規定予以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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