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門擬建2支陸域風機 民眾溝通不足環評需再補件
石門綠能公司預計在新北市石門區開發2座陸域風力發電機,總發電8.6MW,但周遭的里長、居民擔心噪音及眩影問題而反對。(翻攝自環評會議直播)
〔記者吳柏軒/台北報導〕台泥綠能公司旗下的石門綠能公司,預計在新北市石門區開發陸域風力發電,擬架2座、發電8.6MW,但因預定地周遭的里長、居民等反對,加上植物補植計畫等尚未完備,環境部專家小組對於該環評今(27日)舉辦第3次初審,會後仍要求補件再審,強調須加強風機對居民眩影影響評估,大於10公分喬木須補足移植計畫等。
石門綠能公司代表指出,計畫擬在石門區設置2座風機,單機發電容量不超過4.3MW,總發電量8.6MW,是採分散式電網概念要補足綠能發電,除了風機、水土保持設施等,不做其他開發,經調查500公尺內有142戶居民,將逐戶溝通,僅3戶明確表達反對,相關噪音影響在可忽略等級,眩影影響則參考其他風機案,補助受影響住戶加裝氣密窗、窗簾與提供其他室內活動等。
環團及里長、里民則皆在環評會議發言,統一口徑批開發單位的民眾溝通不足,2024年用問卷詢問意見,卻沒提到風機的低頻噪音及眩影,而風機直接受影響的是尖鹿里,卻加上其他里的問卷數才將贊成建設拉到57%,調查失真,同時眩影在全年影響高達173小時,遠超國際標準,地方磚瓦建物也無法僅靠氣密窗就擋住噪音,且開發範圍還有國中小,以及台電公司也設3座風機,沒有累加評估,反對再設陸域風機。
環評委員也針對民眾溝通等要求開發單位重新說明,且風機眩影問題在秋、冬兩季每天會影響2到3小時,「影響太可怕」,以及民眾戶外活動也恐受干擾,還有樹木移植,也討論到此開發案只有發電量8.6MW,應考量開發案在綠能、環境及社會效益等三方面衡平,經閉門討論後,今要求該案補件再審,需檢核眩影影響模擬的合理性,加強當地居民溝通,並補充承諾的178棵大於10公分的喬木移植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