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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轉!屏東大鵬灣工程案國賠1500萬 改判包商敗訴

2024/06/14 21:40

屏東大鵬灣濱灣公園工程糾紛案,高雄高分院審理後大逆轉,改判承包商敗訴。(記者鮑建信攝)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大鵬灣濱灣公園工程求償案,屏東地院判決大鵬灣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國賠1500萬元,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審理後大逆轉,認鵬管處沒有過失,改判包商勝榮公司敗訴。

原告勝榮營造公司與鵬管處簽訂工程契約,承攬「大鵬灣濱灣公園亮點平台遮體工程」,申報開工後,鵬管處卻未交付工區,並以其未在期限提送相關送審資料及趕工計畫為由,在2018年6月底終止契約。

此外,鵬管處認為原告違反政府採購法,列為不良廠商,刊登政府採購公報停權1年。導致公司名譽嚴重受損,無法承攬公共工程,導致營運損失,勝榮營造要求國家賠償1700萬元。

鵬管處則指出,勝榮公司開工後,應先進行「文件送審」、「測量放樣」、「施工及警告告示牌」等工作,與工區是否交付無關,否認有疏失。

屏東地院認定鵬管處有過失,判決國家賠償1500萬元,但兩造均不服上訴。

高雄高分院依據監造單位報告,認為鵬管處雖未依約交付工區,原告仍可依照設計圖說製作空間桁架工程結構計算書及材料送審,並曾二度以電腦模擬方式計算,而提出空間桁架之結構計算書送審,經設計監造單位審核後命其補正,但對方卻未補資料,因而被終止合約,依法有據,改判鵬管處勝訴,尚未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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