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囤39公噸過期魚貨賣給消費者 「江小漁」道歉:願賠償5倍!

2023/01/17 17:24

台中知名連鎖餐飲店「江小漁酸菜魚鍋」近日被檢舉使用過期巴沙魚,並改標販售給加盟店,遭衛生局以涉嫌詐欺及違反食安法移送法辦。(記者蔡淑媛翻攝)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台中知名連鎖餐飲店「江小漁酸菜魚鍋」近日被檢舉使用過期巴沙魚(鯰魚),並改標販售給加盟店,遭衛生局以涉嫌詐欺及違反食安法移送法辦。今(17日)業者發布聲明稿道歉,承諾願提供消費魚產品價格5倍的損害賠償。

綜合媒體報導,台中市衛生局日前接獲民眾檢舉,指位於中市西區的「江小漁酸菜魚鍋」儲存過期的巴沙魚,銷售給加盟商及消費者食用。中市衛生局13日與南投縣、彰化縣衛生局同步稽查總店與直營店、南屯區倉儲點,及3家加盟店(西屯店、南投埔里店及彰化縣員林店),查獲逾期的巴沙魚總重約39公噸、芙蓉魚570公斤及醬(配)料等食材56.68公斤,全數封存。

中市衛生局指出,業者儲存及將過期品重新標示,販售給下游不知情的加盟商,涉違反刑事詐欺行為;並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食品逾有效日期者不得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送、貯存、販賣、輸入、輸出、作為贈品或公開陳列,可處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

對此,業者17日發布聲明,「本公司在此認錯道歉,尤其是長期支持本公司產品的消費者,本公司在部分產品的製程與管理上,確實出現瑕疵與疏漏,再次向社會大眾及消費者致上最高歉意。本公司將積極配合檢、調、衛生相關單位之調查,並立即就有問題的原料予以全面下架、回收、銷毀,盼能消弭社會大眾及消費者的遺律,以保護消費大眾健康安全之權益。」

業者表示,只要是在2021年4月1日至2023年1月13日期間,曾到「江小漁酸菜魚鍋」台中公益店、大墩店、埔里店、員林店消費魚相關產品,憑發票或刷卡消費紀錄,即可辦理該項產品5倍賠償;身體不適之賓客,可提供醫療單據與診斷證明書,業者將支付醫療費用等損害的5倍作為賠償,另外再加上醫療費用的1倍作為精神賠償。相關賠償金資料,經核對無誤後,會在15天之內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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