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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無陪侍八大行業可申請復業 從業人員至少打1劑疫苗+快篩

2021/11/03 20:10

新北市政府配合中央防疫指引,有條件開放無陪侍服務的舞場、三溫暖、夜店等特種營業場所,採復業申請制。(經濟發展局提供)

〔記者賴筱桐/新北報導〕國內武漢肺炎(新型冠狀病毒病,COVID-19)疫情趨緩,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自11月2日起,部分八大行業有條件恢復營業。新北市政府配合中央防疫指引,有條件開放無陪侍服務的舞場、三溫暖、夜店等特種營業場所,採復業申請制,將加強輔導查察,若違反防疫措施,則依傳染病防治法處罰。

新北市經濟發展局長何怡明指出,本次中央開放的八大行業包含舞廳、舞場、三溫暖、酒家、酒吧、特種咖啡茶室等,新北市總計有68家,市府先受理無陪侍服務的業者申請復業,經審核後,業者須將核准公文張貼在營業場所明顯處即可營業。

依照中央防疫管制措施規範,業者須執行實聯制、量測體溫、除飲食外全程戴口罩等,且從業人員至少完成接種1劑疫苗滿14天,首次服務前應提供3日內抗原快篩(含家用快篩)或PCR檢驗陰性證明;復業後從業人員如未完整接種2劑疫苗者,須每週1次快篩或PCR檢驗;同時要求進入八大場所的消費者,應提供至少接種1劑疫苗且滿14天證明。

何怡明說,酒家、酒吧、舞廳等營業型態有提供陪侍服務的業者,仍可向經濟發展局提出復業申請,但在中央未公告開放有陪侍服務之前,仍不得提供陪侍服務。

經發局表示,雖然目前疫情趨緩穩定,市府仍將加強查核營業場所防疫措施執行情形,督促業者落實防疫作為,違反者將處3000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未經核准即營業,將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新北市政府將加強稽查特種營業場所的防疫措施,若違反者依傳染病防治法處罰。(經濟發展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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