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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散落物31件達收費標準 高公局:單件最高達7.5萬

2021/08/17 16:23

國道散落物收費措施實施近2年,高公局表示,31件達收費標準,單一事件最高收費達7.5萬。(資料照)

〔記者鄭瑋奇/台北報導〕國道每年散落物事件發生逾4萬件,影響交通甚鉅,甚至衍生二次交通事故。交通部高速公路局指出,108年9月16日起針對國道散落物處理進行收費,截至今年7月底,國道共有31件達收費標準,共收費54萬元,其中最高的1件收費高達7.5萬元。

根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25條規定,如於國道散落物處理時間達30分鐘以上,將依規定予以收費。每一車道散落物處理時間30分鐘以上未達60分鐘收3000元、60分鐘以上未達90分鐘收6000元、90分鐘以上未達120分鐘收9000元,以此類推。

高公局呼籲貨車駕駛應依公路總局「車輛裝載貨物指引手冊」將貨物綑紮牢固,該手冊於公總官網提供下載,內容包含貨物裝載與綑綁知識與方式,以及安全駕駛的觀念;請貨車駕駛人務必參照該指引,確實綑紮貨物,降低貨物散落風險,保障自身及他人用路安全。

高公局表示,處理散落物所需的成本遠高於前述收費標準,因此,收取散落物處理費主要是為加強警惕貨車駕駛於行車前,務必確認所裝載貨物是否綑紮牢固,避免在國道上散落造成車道阻斷,甚至衍生二次事故發生。高公局提醒,如貨車駕駛發現所載運貨物散落在車道時,應儘速將車輛停靠於路肩,並於物品後方50公尺至100公尺處設置車輛故障標誌,再儘速撥打1968通報高公局交控中心派員處理,切勿自行於車道上清理散落物,以免危及自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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