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30分鐘收費3000元 物品掉國道 將收清理費
國道近年散落物件數及影響情況
依時間、佔用車道數累計
〔記者鄭瑋奇/台北報導〕國道用路人請注意!高公局預定在今年下半年實施行駛車輛若有物品掉落在國道上,汽車駕駛或車主需負擔清理費用。根據規劃,單一車道散落物處理時間從高公局接獲通知起,超過三十分鐘,每半小時將收三千元;若散落物佔兩車道共兩小時,將收取兩萬四千元處理費用。處理費依清潔時間及佔用車道數累計計算,收費沒有上限。
高公局統計,前年國道散落物逾四萬件,平均每件花費十四.七分鐘清理,其中以輪胎皮最多,其次是金屬類承載物品,塑膠類承載物品居第三位;甚至有許多離譜物品出現在國道上,如鋼琴、冰箱、神像等,還曾出現過梅花鹿在國道上趴趴走遭撞。
散落物釀事故 成隱形殺手
國道散落物造成的交通事故,雖以財損無人員傷亡居多,但仍有許多人因天外飛來物品或撞上散落物而死傷。高公局統計,九十六年至一○六年,國道散落物共造成四八一八件交通事故,導致十五死、四百一十三傷,儼然成為國道隱形殺手。
為降低民眾行駛國道發生物品散落情況,除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對於車輛所載貨物有滲漏、飛散或氣味惡臭時,可處三千元至九千元罰鍰外,交通部昨預告修正「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還將修正「國道散落物收費要點」,要讓國道掉落物品車主共同負擔清理費用。
收費沒有上限 下半年實施
交通部表示,現行「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規定,車輛有掉落物,通知公路管理機關協助,所需費用由汽車駕駛或汽車所有人負擔,這次特別新增「散落物由公路管理機關主動協助處理者亦同」,避免民眾聲稱「未主動通知要清理」就不付費;該案預告期為兩個月,後續完成行政程序後,最快下半年上路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