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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洲豬瘟防疫再強化!電商平台和賣家違規販賣都罰15萬

2020/01/04 14:29

防檢局公告裁罰基準。(記者簡惠茹翻攝)

〔記者簡惠茹/台北報導〕非洲豬瘟防疫再強化!電商平台違規販賣非洲豬瘟疫區豬肉品的裁罰基準出爐,農委會防檢局長馮海東指出,電商平台上一旦出現違規販賣的情形,平台和賣家都將開罰15萬,並可連續開罰。

立法院會去年底三讀修正通過《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部分條文,針對電商平台販賣應檢疫物加強管理,去年12月15日法規上路,農委會防檢局本週公告裁罰基準,即日起生效。

防檢局長馮海東表示,網際網路內容如果涉及境外應施檢疫物販賣到國內,廣告刊登者、平台提供者、應用服務提供者或電信事業,都應該採取下列措施,包含加註有關宣導防檢疫警語、保存刊登者、販賣者和訂購者的個人資料,或定期提供資料給檢疫機關,以及限制接取、瀏覽或移除相關違規網頁內容。

防檢局訂出的裁罰基準,區分為生產自近3年發生非洲豬瘟國家的豬肉品和其他境外應施檢疫物,違規事項涉及非洲豬瘟疫區豬肉品的話,首次就罰15萬元,其他檢疫物則是首次開罰3萬、第二次違規罰6萬元,每次違規增加罰款額,第五次就開罰15萬元。

馮海東指出,會有這樣的區分,主要是考量非洲豬瘟是具有高度動物傳染性惡性豬隻疾病,目前尚無藥物可以提供治療,也沒有疫苗可供預防,而且非洲豬瘟病毒可以長時間存在於豬肉類產品中,基於傳播高風險,希望透過這樣的裁罰達到防疫目的,取得嚇阻效果。

馮海東表示,過去沒有相關裁罰法規的時候有成立工作小組向業者宣導下架,去年12月15日法規公告正式上路後,工作小組每天都會在網路上搜尋違規的網站平台,半個月來每天平均大約有10件疑似違規案例需要確認,目前尚未開出罰單。

而對於境外購物平台例如淘寶如果違法如何裁罰?馮海東指出,由於平台設於境外難以罰款,但是法規中有明訂可以限制接取或直接移除違規網頁,不過實際執行強度還要再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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