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害道路坑疤危害交安 侯友宜:不容再發生

2019/08/27 11:34
施工害道路坑疤危害交安 侯友宜:不容再發生

新北市長侯友宜(中)在道路交通安全督導會報中,要求道路工程施工要 ,決不能再因交維計畫改變,造成生命財產損失。(記者何玉華攝)

〔記者何玉華/新北報導〕「道路總是在施工!」「道路總是坑坑疤疤!」的抱怨,幾乎是民眾生活中的日常,新北市長侯友宜對新北市的道路品質、捷運施工交通維持情形也很有感,連續兩個月在道路交通安全督導會報提出要求,交通局也在路權委託契約書中增訂一萬至兩萬元的罰款機制,侯友宜強調,絕不能再發生因為交維計畫改變,或施工過程中,造成生命財產以及道路更嚴重的損害。

台北市捷運工程局6月底在景平路的工程,因為逾時施工又沒有依交維計畫進行佈設,導致機車騎士與貨車相撞致死,且因逾期施工導致塞車,讓侯友宜在7月底的道安會報動怒;交通局隨後也檢討路權委託機制,發現該處路段路權移交委託工程單位執行。

交通局指出,路權委託維護契約書中,針對被授權單位未落實交維計畫管理,缺乏罰則,因此增訂裁罰規定:路面坑洞或下陷等維護不良影響交通安全,裁罰1萬元;未落實交維導致安全事故、交通壅塞等,裁罰2萬元;此外,也要求加強每日巡查及督導頻率。

侯友宜說,裁罰不是錢多少的問題,最重要不能讓事情發生,捷運單位、工務單位以及交通局、警察局等單位,都要隨時抽查,必要時研議收回路權管理的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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