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枋寮養雞場有解? 鄉公所函請縣府廢止容許使用同意書

2019/05/20 20:57

枋寮樂樂等5間養雞場,鄉民直指惡臭長期侵擾生活。(記者陳彥廷攝)

〔記者陳彥廷/屏東報導〕眾所關注的枋寮鄉樂樂等5間養雞場已成地方空氣公害,鄉代會今天舉行定期會總質詢,有鄉代質詢此案,鄉長陳亞麟回應,該場設置及申請過程有暇疵,今天下午班前就會函請縣政府依公所重新審視結果廢止該雞場的容許使用同意書,這已是鄉公所層級可作出最嚴格的處置,只盼能還給枋寮人清新空氣。

樂樂等5間養雞場因雞糞臭味長期侵襲枋寮水底寮聚落,爭端已久,受迫害的居民長期抗爭,困擾鄉民至今近5年始終無解,直到今天鄉公所發出函文,也讓鄉民就盼正常呼吸不再擔心受怕的心,看似將開始「撥雲散霧」。

鄉民屢屢陳情糾舉甚至圍場,臭味問題始終無解,鄉民懷疑就是縣府為護航5間雞場業主之一的屏東縣議員周碧雲,卻反而漠視鄉民權利,更有鄉民在鄉長陳亞麟上任後要自掏腰包「發祭品」,若鄉公所解決問題,將免費發放豆花當作「祭品」。

陳亞麟回映,該雞場申請數量為5場,但卻在拆除隔間牆後再向公所申請變更容許使用,引發爭議,行政程序不容先射箭再畫靶,農委會更在現勘後認定不符分場原則,應合併計算飼養規模,且還有水權、雞糞處理等問題不符,本於初審機關的權責,函請屏縣府廢止其容許使用同意書。

枋寮鄉公所並在上週五依廢棄物清理法公告全鄉為「指定清除地區」,公告後就可針對有礙附近環境衛生的禽、畜牧場「連續罰」,對此,屏東縣政府則表示目前尚未接獲函文,待接到後將研議相關內容。

對於鄉公所大動作發文,有鄉民是說「本來就縣府事推給鄉公所5年...」,也有人則直說「太好了!」、「只怕縣府又迴避不處理」、「看來有豆花可以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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