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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業用電大戶占全國用電50% 台電要求簽節電同意書

2018/05/22 20:46

市議員李麗華抨擊台電要求用電大戶節電,其實是變相限電。(記者張菁雅攝)

〔記者蔡淑媛、張菁雅/台中報導〕跳電事件頻傳,台電針對全台3500家契約容量1000瓩以上工商業用電大戶實施「工商業用戶需量管理措施」簽署節電同意書,有台中市議員轟是變相限電,台電澄清,這些用電大戶占佔全國用電50%,是鼓勵「節電」新措施,不影響一般住宅或小商店,更不是「限電」,請勿指鹿為馬,若能在尖峰時段更積極節電,可達到整體用電「削峰填谷」及「節能減碳」的具體成效。

台電指出,該措施並非經常性節電措施,是為避免電力系統突發狀況引發供電危機的節能強化措施,僅在預估隔日備轉容量在九十萬瓩以下,才會通知大用戶於隔日的指定時段節電,目前為暫定五%,若以去年全年亮紅燈共只有3天。

另針對參加該措施的工商業用電大戶,只要節電有達標,就可享有減免電費「初步規劃給予全部抑低量基本電費的2成」,作為節電獎勵。至於未做到的企業會暫時加計電費,「目前規劃為未達節電量之基本電費的4成」,錢不會進台電,而是保留在個別用戶專戶裡面,日後節電有達標時,台電會歸還給用戶。

台電表示,能源局已於4月27日預告修訂「契約容量1000瓩以上能源用戶應遵行之節約能源規定,台電除依照能源局預告的規定研擬方案,目前正拜會用戶說明和意見蒐集階段,正式實施的日期還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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