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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中辦一紙公文 竟成東億擋拆違建保命符

2016/08/15 23:52

環保團體認為經濟部中辦認定東億焚化爐非設備,成東億保命符。(記者李忠憲攝)

〔記者李忠憲/台中報導〕台中市政府認定豐原東億紙業是大違建,拆除之日卻沒下文!環保團體直指東億非法設廢棄物焚化爐,經濟部中部辦公室竟認定焚化爐非「生產設備」,讓市府原打算撤證因此暫停,成了東億的「保命符」。他們懷疑幕後有黑手伸進經濟部中辦及市府,考慮透過監察院及司法途徑舉發,揪出不法。

據了解,東億90年申請變更工廠登記,台中縣府未審酌該案不符「擴大豐原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規定」,更違反89年底發布的「都市計畫法」,「乙種工業區不得經營製紙漿及造紙」規定,還准許申請。97年東億申請增建回轉式焚化爐,縣府竟再違反法令准許並核發許可證。焚化爐未依原申請圖樣、位置施作,縣府及合併後的市長胡志強團隊卻都「未發現」。

豐原反空污自救會幹部江鳳英表示,東億焚化爐許可證在102年8月向台中市府申請展延獲准。市長林佳龍上任後,東億要增設設備,104年再向市府申請許可證異動。之後,東億被爆出空氣、排水污染及違建等問題,市府竟仍核准許可證展延。整個過程,市府相關局處幾乎都沒到現場會勘就核發許可,恐有公務員瀆職、圖利及偽造公文書之嫌。

江鳳英說,自救會發文給經濟部中部辦公室,附上焚化爐相關數據請求認定東億焚化爐是否為生產設備。中辦未現勘,對焚化爐廢熱回收熱能製紙流程一知半解,就回文認定不是設備,與中市環保局認定相反,還成為東億「保命符」。

江鳳英怒斥經濟部中辦如此認定,未來家家戶戶都可私設廢棄物焚化爐,燒6百噸塑膠或醫療廢棄物來廢熱回收省電。環保署也曾行文給中市環保局,點明相關人員未現勘導致嚴重疏失。自救會不排除向監察院或循司法途徑舉發,揪出這些不肖公務員。

經濟部中部辦公室主任陳家瑞反駁有幕後黑手介入及袒護「東億」,他表示,此案依「規定」可採書面審查認定,經自救會多次要求才派員前往,會勘後與回文認定相符。如環保團體仍有疑義,將行文工業局會出意見。

江鳳英回應,行文向中辦提出東億廢熱回收1年可省170萬元費用(24億千焦耳),中辦沒有回應。自救會也從沒要求中辦派員現勘,是8月5日去電發現,中辦在回文前沒有現勘,且對廢熱回收抄紙製程完全不了解,僅打電話問台中市政府,就武斷回函。與中市環保局認定相反,還成為東億「保命符」。自救會懷疑,中辦的回應是卸責瀆職。

台中市環保局證實,經濟部中辦公文確實影響環保局要將東億焚化爐撤證的行動,但中央如此認定,他們也只能配合。

東億總經理莊永裕則喊冤說,他們是合法環保廠商,焚化爐也是取得市府核准設立,卻遭環保團體一直檢舉,讓他們十分困擾。

經濟部中部辦公室回文,認定東億焚化爐非設備。(記者李忠憲翻攝)

台中市政府針對東億申請焚化爐許可證異動,去年同意展延。(記者李忠憲翻攝)

環保署行文台中市環保局,建議核發操作許可證前,應到現場勘察並確認文件正確性。(記者李忠憲翻攝)

環保署行文台中市環保局,建議核發操作許可證前,應到現場勘察並確認文件正確性。(記者李忠憲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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