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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亞迫遷法庭:政府應停止暴力迫遷、對抗爭民眾訴訟

2016/07/04 19:08

東亞迫遷法庭的參與者與東亞各國反迫遷團體、全台各地自救會於4日共同集結。(記者黃耀徵攝)

〔記者陳炳宏/台北報導〕東亞迫遷法庭籌備委員會號召反迫遷大遊行,今天上午在凱道集結後,由東亞迫遷法庭審判團,宣讀迫遷法庭結論,要求台灣政府必須正視台灣各地的迫遷案,並回應受迫遷居民的訴求,宣讀的桃園地方法院法官孫建智表示,可惜不能代表司法單位發表意見。

迫遷法庭結論指出,台灣非正式住區所提出的個案中,受害者的居住權遭受到侵害,讓這些社區居民成為強迫驅逐的受害者;而迫害原因包括「社區沒有獲得充分磋商」、「警方使用暴力手段驅逐,對抗迫遷的抗爭者遭到追訴並定罪」、「絕大多數的居民未獲得安置;即使承諾安置居民,其承諾事後亦遭否認,未能依約履行」、以及「居民未能獲得任何補償,而法院准予公有土地所有權人或管理人的高額「不當得利」,造成居民的沉重負擔」。

此外,迫遷法庭也對台灣政府提出特別性建議,包括「政府應停止使用暴力進行迫遷」、「政府應認真看待其將經濟社會權利公約作為國內法加以施行的承諾」、「對於為居住權奮戰的人們,停止相關刑事追訴程序」。

其他特別建議還包括「以永久且為經濟上可負擔的的適足住房,就地安置受迫遷者於最遠步行十分鐘距離內,並且/或者安置之方式,須足可確保不會對於受影響居民區域內之社會與經濟紐帶、居民對其他人權之享有造成負面衝擊。」、「承認無產權者的居住權,其權利包含被重新安置於適足住房,且是永久及經濟上可負擔的」、「停止汙名化非正式住區居民」。

超過200人走上街頭、前往凱道要求拜會總統府高層。(記者黃耀徵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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