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投票日上班 工資應加倍
2016/01/12 12:46
勞動部副司長黃維琛表示,投票日上班工資要加倍,如果勞工同意將這份多一倍的工資換成擇日補休也行。(資料照,記者王善嬿攝)
〔記者黃邦平/台北報導〕1月16日是總統、副總統與立法委員選舉投票日,依《勞動基準法》規定,當天具投票權且原經排定應該上班之勞工,指定放假一日,照給工資。
勞動部副司長黃維琛表示,選舉日放假和其他國定假日不同,選舉投票只有當天能行使權利,因此不能由勞資雙方協商和其他工作日交換。
黃維琛說,當天放假是指定從凌晨零點到晚上12點全天,也考慮到返鄉路程,即使上夜班,上班時間與投票時間不衝突,也應該放假。
當天上班時間工資應該加倍,例如,投票兩小時返回上班6小時,這6小時應該計算加班。
他說,投票日上班工資要加倍,如果勞工同意將這份多一倍的工資換成擇日補休也行,但是雇主不能擅自決定,也不能只提供補休。
勞動部說明,各類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投票日,依《勞動基準法》第37條及其施行細則第23條規定指定為應放假日,凡具有投票權且該日有工作義務之勞工應放假一日,工資照給;原來就不用出勤者,不另給假。
勞動部提醒,雇主未依法給假或給薪者,可處新台幣2萬元以上,最高30萬元之罰鍰,並應補給工資。勞工因有權益受損者,可就近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即當地縣市政府之勞工局)申訴,以維權益。
-
投票日LINE也不能拉票! 若被檢舉最高罰500萬元
-
高雄市總統副總統選舉人數225萬4000餘人
-
企業迎戰全球ESG浪潮 信義房屋「大師說倫理線上講堂」開講
-
台大4系期末考通告 遭疑擋學生返鄉投票
-
18歲的告白…他告訴你為什麼一定要回鄉投票
-
立信建設攜手愛河首排-「立天下」市心水岸生活新標竿
-
投票日當天 新北市熱門商圈路邊停車要收費
-
三重六張街鄰損撤離戶返家拿東西 多處地磚、牆面冒裂縫「心好亂」
-
吳慶堂、王美只夫婦今頒贈清寒學生213萬元紅包 18年來已捐出6319萬
-
小草群爆出「挺柯網紅名單」有八炯?本人親曝受邀挺阿北
-
黑衣男搭捷運 狂吸3大口「電子煙」 網怒:根本罰不怕
-
讓石虎安全穿梭銅鑼科學園區 生態廊道完工
-
新竹市公道五路三段4路口人行環境改善動工 預定明年完工
-
國旅走下坡怪住宿貴?苦苓揭7大點別人云亦云
-
專案逮「未戴安全帽」 屏東3天開出1975張罰單
生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