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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票日LINE也不能拉票! 若被檢舉最高罰500萬元

    16日投票日凌晨開始也不能透過LINE、簡訊、臉書等拉票或貼連結。(資料照,記者楊金城)

    16日投票日凌晨開始也不能透過LINE、簡訊、臉書等拉票或貼連結。(資料照,記者楊金城)

    2016/01/06 09:03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選罷法規定的「投票前10天」不得發布民調,民眾也不能用LINE、簡訊、臉書等發布民調,16日投票日凌晨零點開始也不能透過LINE、簡訊、臉書等拉票或貼連結,若被截圖檢舉,恐遭選委會罰50萬到500萬元。

    《聯合報》報導,去年11月29日投票日前,職棒球員張誌家在臉書發文呼籲三重蘆洲朋友將票投給某市議員結果就被罰了50萬元。

    選委會副總幹事黃堯章昨指出,選罷法規定的「投票前10天」就從今凌晨零點起,任何人都不能發布選舉民調,就連貼連結引述民調或報導也會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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