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來醫美申訴77件 收費、醫療不當爭議最多
消基會董事長張智剛(右)表示,醫美問題多,呼籲衛福部應儘速將非必要的美容行為歸類為消費行為、應受消保法規範。(記者謝文華攝)
〔記者謝文華/台北報導〕消基會上午公布2009年至今年3月,已受理美容醫學申訴案高達77件,其中又以「收費爭議、價格不實、終止服務退費」類28件高居爭議排行第1、「醫療過程不當導致後遺症及傷害」類26件第2、「醫療器材或治療無效」類10件則為第3高爭議。
收費爭議部份,消基會秘書長雷立芬舉例,業者多半會推銷購買整套療程較划算,但當消費者欲解約,卻改口恢復單次原價計算,課程費用翻倍漲!例如有消費者購買2次豐胸手術費用19萬,第1次手術後發現右側乳房注射脂肪處有硬塊,經檢查為「自體脂肪隆乳術後伴隨小脂肪囊腫」,消費者因此要求退還第2次豐胸手術費,但業者表示當初是以優惠價出售,原本1次手術費為15萬元,最後只退回4萬。
在醫療後遺症方面,她表示,有消費者施打微晶瓷療法,竟引發蜂窩性組織炎;另有消費者進行電波拉皮,術前卻未被告知可能造成神經損害風險,在全身靜脈麻醉下,接受電波拉皮,清醒後右腿麻痺癱瘓致無法行走,經確診為坐骨神經受損;還有消費者進行光波雷射美容,導致臉部燒燙傷;另有進行除腿毛雷射,卻造成2度灼傷。
雷立芬還指,業者常吹噓自己的治療效果多厲害, 實際卻非如此,有診所諮詢師建議消費者施打肉毒桿菌拉提眼尾,宣稱效果可維持8個月,然施打後,消費者在次月即發現眉心出現8字型的2道紋路;另有業者承諾3次療程即可淡化無斑,但3次過後斑仍未除,業者竟改口要她加購產品和課程加強治療。
雷立芬另透露,最近北市肌光連鎖美容醫學診所倒閉,會員1萬多人,每人平均已預繳1萬多,市府希望消基會協助打團體訴訟,卻礙於美容醫學目前不受消保法規範,消費者只能個別透過民事訴訟求償,不像團體訴訟有義務律師出面、訴訟所需費用免繳。
消基會董長張智剛呼籲,衛生福利部應明確將非必要的美容行為歸類為消費行為,並盡速制訂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加強對美容醫學業者的管理,以保障消費者權益。他還提醒,非美容醫學專科醫師也可從事整型手術,不少小兒科、內科醫師退休後開醫美診所,沒動過刀也替人割雙眼皮,不可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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