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校退場條例修法爭議 教團:藍白聯手護財團

民進黨立委范雲(右三)昨與六大教育及學生團體召開「私校退場條例大門隨便開,獻祭高教成禿鷹財團禁臠?」記者會。 (記者羅沛德攝)
〔記者林曉雲、陳政宇、劉宛琳/台北報導〕民進黨立委范雲昨偕同六大教育及學生團體召開記者會,批評國民黨團上月在院會與民眾黨團聯手,將國民黨立委林倩綺所提「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第廿四條修正草案」,自委員會抽出逕付二讀,直接沒收教文委員會討論。五月十日朝野協商未果,經歷一個月冷凍期後,昨日的朝野協商再度以擇期再議告終。
朝野二度協商未果 擇期再議
立法院教文委員會昨針對「私校退場條例修正草案」召開協商,國民黨立委除召委柯志恩外,僅提案的林倩綺到場,民進黨立委范雲、林宜瑾、陳培瑜、張雅琳出席,民眾黨則是吳春城出席。
立委范雲在會中出示逕付二讀的投票結果,民眾黨共有七名委員同意,就是藍白聯手逕付二讀,應依程序回到教委會討論。主席立委柯志恩表示,逕付二讀符合議事規範,但在大家沒有共識情況下,擇期再協商。
葉丙成:再多給一年也無人接手
教育部政次葉丙成說明,列入專案輔導並不是判死刑,退場條例給予二年的輔導期間,除了高苑科大轉成台鋼科大案例外,也有四家私立高中職解除專輔,只是在少子化趨勢下,「如果二年找不到接手者,再多給一年也找不到」。
若三讀通過恐產生5大問題
范雲說,該草案擬在既有私校退場機制上外加公開徵求辦學至少一年的必經程序,必要時還可一延再延;若三讀通過恐發生五大問題,包括高教變禿鷹財團肥肉,徵求期師生無所適從,學校失去改制、合併等積極轉型可能,可能使校地荒廢更久、債務擴大,更高債務由全民買單。
對此,林倩綺說,規範「一年以上公開徵求接續辦學」,是為讓教育志業者在接到公開徵求接續辦學訊息時有時間能了解、評估,條文中也規範「前項公開徵求接續辦學期間,必要時得延長之」,是否延長的決定權仍在教育主管機關手上,沒有「期限沒有限制,可一延再延」之說。
全教總理事長侯俊良表示,近兩年已有多所學校透過公開徵求獲得資金挹注,本次修法不具必要性。高教工會理事長周平說,修法草案未加強教學品質和對師生的保障,恐反將造成「待退私校全面淪為財團入主禁臠」的惡果,呼籲撤回修法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