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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以胸襲警」遭判刑 港人胸罩外穿抗議

三十歲女子吳麗英三月一日參與「光復元朗」反中國水貨客示威時,遭警察從後方拉扯跌倒、血流滿面,事後卻遭警方指控「以胸襲警」。(取自網路)

三十歲女子吳麗英三月一日參與「光復元朗」反中國水貨客示威時,遭警察從後方拉扯跌倒、血流滿面,事後卻遭警方指控「以胸襲警」。(取自網路)

2015/08/03 06:00

警察總部外集結 高喊「胸部不是武器」

〔編譯李信漢/綜合報導〕百餘名穿戴胸罩的示威者,二日聚集在香港灣仔警察總部外,抗議裁判官判處一名參與三月反水貨客遊行的女性「以胸襲警」罪名成立。示威者高喊「胸部有理!濫捕濫告可恥」口號,港星葉蘊儀也在「臉書」發起活動,抗議女性胸部被視為攻擊性武器。時代雜誌(TIME)、赫芬頓郵報(The Huffingtong Post)等外國媒體,也報導這起爭議事件。

反中國水貨客 遭警弄傷還判3.5月

今年三月一日,香港民眾發起「光復元朗」反中國水貨客示威期間,有四名男女遭警方逮捕。其中一名三十歲女子吳麗英,被警察從後方拉扯跌倒、血流滿面,事後卻遭警方指控「以胸襲警」。七月三十日,香港最初級刑事法院裁判法院(Magistrates’ Courts)暫委裁判官陳碧橋宣判,指吳女以胸部撞擊員警的手臂,然後又大叫非禮,導致該名員警遭圍觀人士相繼襲擊,增加其受傷的風險,行為惡毒,判處三個月十五天徒刑,但獲准保釋等候上訴。

因不滿裁判官判決,包括香港女社工協會、婦女參政網絡、新婦女協進會、社工復興運動、大專同志行動等廿個團體,二日發起「胸群出動」活動,在警總外抗議。示威者不分男女,集體戴上胸罩表達不滿,高呼「胸部不是武器」、「一人一bra、不分性別/一戴一露、還胸公道」等口號,並痛斥「警方無禮,政府可恥」、「平反胸部有理」。一名穿戴胸罩的示威男子說:「我們得小心,搞不好哪天警察會指控我們以老二或屁股攻擊他們。」

示威團體發表聲明,指吳麗英從投訴被非禮,反而變成被控「以胸襲警」,過程十分荒謬,並對警方濫捕表示憤怒和遺憾,擔心此例一開,將變相剝削女性日後參與公民運動的權利。還說裁判官欠缺性別敏感度,對當事人造成二度傷害,可能導致性暴力受害者害怕報警求助。陳碧橋則在宣判後表示受到恐嚇,擔心其人身安全。

在吳女判決後,葉蘊儀在臉書發起「全城一人一相」活動,呼籲支持者在臉書頭像加上「胸部X武器」字樣,反對以法理之名,胡亂定義女性身體,「你餵人奶時,是想幹掉我嗎?!」獲得包括歌手何韻詩等藝人轉發響應。

這起荒謬的判決,也受到外國媒體關切。赫芬頓郵報諷刺,「香港女示威者使用最知名的武器︱︱胸部,襲擊警察,被判有罪」。

香港社運團體二日聚集在灣仔警察總部前抗議,高舉胸罩表達對「以胸襲警」判決的不滿。婦女團體指控裁判官欠缺性別敏感度,恐影響日後女性參與公民運動的權利。(路透)

香港社運團體二日聚集在灣仔警察總部前抗議,高舉胸罩表達對「以胸襲警」判決的不滿。婦女團體指控裁判官欠缺性別敏感度,恐影響日後女性參與公民運動的權利。(路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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