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嗆從沒喝醉 打賭拚酒遭奪童貞
2014/07/30 06:00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桃園縣廖姓男子與讀五專的16歲女學生打賭,只要女學生喝完3分之2瓶的威士忌,就給她1萬元,女學生自稱「從沒喝醉過」,同意打賭,結果醉倒,廖男趁機性侵女學生;高等法院依「對少女乘機性交罪」判刑4年,可上訴。
此案發生在4年前,當時27歲的廖姓男子,任職一家傳播公司主管,12月某晚,和多位同事在KTV飲酒、唱歌,曾在廖男所屬公司打工的女學生「倩倩」(化名)則約女同學「筱玲」等多名友人到場同樂。
酒過三巡後,筱玲的友人爆料說「她(指筱玲)還是處女哦!」在場人士開玩笑虧筱玲「很純潔啊」,廖男回應「是這樣子哦」,筱玲有些尷尬。
隔天,廖男約溫姓友人、倩倩到他的租屋處飲酒、聊天,倩倩再找筱玲等2位同學前往。酒酣耳熱之際,倩倩稱讚筱玲的酒量很好,廖男就拿出前一天未喝完、仍剩3分之2瓶滿的紳藍威士忌,對筱玲說「妳如果把酒喝完,就給妳1萬元」。
筱玲自認酒量不錯,同意打賭,但喝喝停停,後來眼看著威士忌只剩下一大口時,筱玲突「噁」一聲開始嘔吐,隨即倒在沙發昏睡,廖男將筱玲扶進房間休息,趁她意識不清時性侵,筱玲被性侵途中,因疼痛醒來,發覺廖男壓在她身上性侵,事後報警提告。
廖男辯稱,筱玲一度「微醺」但意識清楚,兩人是「合意性交」。檢察官不採信,以「對少女乘機性交罪」起訴廖男,一審維持相同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