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量超載 一名法醫年驗300具
2018/11/05 06:00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各地檢署公職法醫負責一般行政相驗,若需解剖複驗,就改由具醫師與法醫兩張執照的法醫研究所法醫處理,目前地檢署公職法醫加檢驗員共52名,其中3分之1為女性,而法醫研究所法醫編制4人,僅3位在職,每年相驗後須解剖複驗案件約2000到2100件,造成工作量龐大,法醫研究所所長涂達人表示,有另請14名具有醫師及法醫證書的「兼任研究員」協助解剖,以分擔壓力。
每年逾2000件 法研所法醫僅4人
涂達人指出,公職法醫是依照年均相驗量而配置人力,以馬祖為例,一年僅6-7件相驗,配置一名公職法醫為合理數字,雖然工作量不多,工時卻很長,因此會商請具有法醫執照的人擔任「榮譽法醫」或「特約法醫」輪班,分擔工時。
不過,從事解剖的法醫工作量就真的超載,涂達人說,一名法醫一年解剖量至多300件,以法醫研究所3名法醫計,一年最多只能處理900件,其餘得請兼任研究員協助,才能應付每年逾2000件的解剖案。
涂達人認為,法醫人數不足除卡在總員額,薪資、環境缺乏誘因也是很大的問題,畢竟法醫具備醫師執照、多受1-2年的法醫訓練、都在殯儀館工作,但薪資比執業醫師還低,很難吸引人跨入。
而公職法醫與檢驗員比例約為一比一,檢驗員不具法醫執照,只能檢驗遺體外觀、採集指紋、攝影,製作檢驗報告書,不得解剖,而在法醫解剖完畢後,檢驗員可協助縫合遺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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