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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網組北越炮兵團 還沒「開打」先吃官司

網站若有限制級內容,應設18禁的過橋頁面。(記者吳政峰攝)

網站若有限制級內容,應設18禁的過橋頁面。(記者吳政峰攝)

2018/09/09 06:00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上網組「北越炮兵團」,還沒成行就先被判刑4個月!在旅行社擔任業務代表的陳姓男子,見近年出國買春團十分熱門,去年也如法炮製,在旅遊網上招攬好色客參加「北越炮兵團」,但因他未在招攬廣告上設置「18禁按鈕」,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兒少確實有機會看到這些性交易訊息,依「意圖營利而刊登使兒童遭受對價性交訊息罪」判他4月徒刑,可上訴。

被判刑4月

判決指出,陳男在旅行社內負責安排北越旅遊機票及住宿等工作,去年7月間在旅遊網上發文籌組「北越炮兵團」,留下「北越髮廊MM的費用,做一次大約…」、「過夜大約…」等情色訊息,尚未出團先遭警方查獲送辦。

法院審理時,陳男表示,旅行社會篩選客人,不會讓未成年者參加炮兵團,北越髮廊小姐也都滿20歲,沒有引誘未成年者從事性交易的可能。

但法官認為,陳男在網上刊登性交易訊息,沒有架設「18禁按鈕」等警示兒少不得閱覽的「過橋頁面」,已觸法,至於性交易訊息內有無提及兒少、兒少有無真正發生性交易等,不影響本案的違法事實。

據了解,日前一名陳姓女子也在網路上貼照及附上性交易價錢攬客,因她有設置「18禁按鈕」門檻,法官認為已盡阻絕未成年人觀賞的義務,判她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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