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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家工「大搬家」 竊148萬珠寶、紀念鈔

搬家公司不肖員工趁機偷走屋主紀念鈔及大批首飾,價值達148萬元。(記者黃良傑翻攝)

搬家公司不肖員工趁機偷走屋主紀念鈔及大批首飾,價值達148萬元。(記者黃良傑翻攝)

2016/07/27 06:00

〔記者黃良傑/高雄報導〕搬家公司不肖員工趁機大搬家!莊姓搬家公司臨時工起貪念,工作時趁機偷走屋主紀念鈔及大批首飾,價值達148萬元。莊男事後喝啤酒暗自慶祝,不料騎機車返家途中被查獲酒駕,身上贓物也露餡,還辯稱是「屋主搬家不要的」。被害婦人接到警方通知才知遭竊,痛罵莊嫌「沒職業道德」。

高市中正三路派出所員警22日晚間巡邏,在新興區尚義街口見莊男未扣安全帽帶,警方上前盤查,他滿臉通紅但故作輕鬆,表示剛下班跟朋友巧遇聊天,並沒做什麼不法的事情;警方酒測發現他呼氣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已超過容許值。

警方這時發現36歲莊男口袋鼓起,有數十封紅包袋,內裝10年前發行的50元紀念鈔,罕見又可疑。莊男表示是剛搬家領得的工資,警方逮捕後實施附帶搜索,在其身上起出鑲鑽戒指1只、銀製戒指1只、紫色寶石戒指1只、鑲鑽手錶1只、銀製手環1只、鎖型飾鍊1條、金色珍珠項鍊1條、紫水晶1座、空紅包袋31個、50元紀念鈔72張(面值3600元)、運動鞋1雙。

莊嫌指稱,這些財物是屋主搬家把不要的東西送給他,警方認為他說詞不合邏輯,將他帶回偵訊;莊男一度坦承,搬家時乘隙將屋主財物據為己有,後又辯稱是撿到的,打算隔天歸還屋主。

警方通知被害人指認,意外破獲搬家竊案,訊後依公共危險罪、竊盜罪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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