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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控性侵國一少女 男反嗆女方母親

楊姓男子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多次,宜蘭地檢署偵結,將楊男起訴。(記者張議晨攝)

楊姓男子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多次,宜蘭地檢署偵結,將楊男起訴。(記者張議晨攝)

2020/06/18 15:43

〔記者張議晨/宜蘭報導〕楊姓男子多次和國一少女小玉發生性行為,事後小玉表哥從她的手機中,發現兩人對話不尋常,轉告小玉母親,其母發現後憤怒,斥責楊男「自己阿妹仔也做這種事」,未料楊竟回嗆「妳女兒又不是第一次」,小玉母親事後提告,檢方調查後,依與未滿14歲少女性交等罪嫌,將楊男起訴。

19歲的楊男認識就讀國中的小玉後,兩人在小玉家中客廳、樓梯間,以及楊男彰化縣的家中發生多次性行為。

事後小玉表哥無意間看到她的手機,發現兩人對話「我去你家的時候很舒服」,「還是你要再來我家,看要上半身還是下半身」,楊男還傳訊小玉稱「不要跟媽媽說」,認為兩人對話有異,於是轉告小玉母親。

小玉母親發現後,打電話質問楊男,但楊卻稱「我喝醉了,要多少錢你說」,甚至向其母稱「妳女兒又不是第一次」等語,小玉母親聞訊氣炸,即使楊男欲以20萬元和解,仍堅持提告。

小玉向檢警供稱,她與楊男確實有發生關係,對方也知道她的年紀,甚至楊男身上有刺青、生殖器入珠3顆等特徵也說得一清二楚。

全案經檢方調查,認為楊男已涉犯「刑法」對未滿14歲女子性交行為罪嫌,依據妨害性自主等罪嫌,將楊男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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