罹癌又發現丈夫偷吃 她向小三求償只獲賠10萬
2019/08/20 21:56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陳姓男子明知老婆罹患乳癌,亟需關懷、扶持,卻趁此時與邱姓女子偷情,陳妻發現後傷心不已,決定離婚,還向邱女求償,新北地院審理後判決邱女須賠償10萬元,可上訴。
陳妻提訴指出,她與陳男結婚多年,婚姻原本幸福美滿,2012年間,她發現自己罹患乳癌,雙方感情絲毫未受影響,陳男也悉心照料,去年間陳男突然性情大變,不僅不願支付標靶藥物的醫療費用,甚至在她住院期間行蹤可疑。
去年8月間,她才剛出院,丈夫就藉故外出烘衣服,經兒子提醒,才發現陳男在他住院期間,就會以外出烘衣服為由,與邱姓女子私會。
陳妻進一步查知,陳男多次攜2人之子與邱女私下吃飯、約會,感到心力交瘁,忍無可忍之下決定離婚,並向邱女求償;邱女雖否認偷情,不過,法官依陳男坦承偷情錄音證據確認,陳男確有與邱女一同出遊、約會,還曾帶兒子一起去,邱女明知對方已有配偶,仍一起出遊、拍攝親密照片,已逾越普通男女朋友正常社交範圍應有的分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