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夫帶小三一天衝兩家摩鐵 妻查出刷卡紀錄怒告
朱姓人夫被被妻子找出到摩鐵3次刷卡紀錄及購買保險套發票,怒告老公與小三通姦,但因查無兩人性器接合之實,新北地檢署今予朱男、王女不起訴處分。(示意圖)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新北市朱姓人夫被妻子發現行跡可疑,朱妻找到老公至汽車旅館的3次刷卡紀錄及購買保險套發票,怒告老公與王姓小三通姦,但因查無兩人性器接合之實,新北地檢署因此今予朱男、王女不起訴處分。
朱妻指控,依據老公的刷卡紀錄發現,去年5月23日,老公一天去2家桃園汽車旅館消費,同月28日則到新北市三重區摩鐵,加上23日還有老公購買保險套的發票,懷疑老公帶著王女去偷歡,氣得對兩人提告。
朱男到案後辯稱,去汽車旅館是想找王女幫忙,因自己想跟妻子離婚;王女也說,沒跟朱男交往也沒發生性行為。
檢方認為,朱妻未提出兩人有性器接合的證據,且朱男可能將保險套用於除王女外的人,或代他人購買,無法僅憑刷卡消費紀錄及購物發票,認定兩人通姦,因此處分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