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傳「鳥照」到工作群組 交警「非故意」不起訴
新北市中和警分局交通分隊胡姓小隊長去年不慎將數張男性生殖器照片傳到警方公務聯繫LINE群組,被記申誡還被送辦,新北地檢署調查認為,胡員並非故意,圖片前後也無煽情猥褻文字,今將他不起訴。(本報合成示意圖)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好冏!新北市中和警分局交通分隊胡姓小隊長,去年12月不慎將數張男性生殖器照片傳到警方公務聯繫的LINE群組,照片被上級長官看到,要求中和警分局通知該警員並檢討,事後胡員被記申誡,並依散布猥褻圖畫罪嫌送辦,新北地檢署調查認為,胡員並行為非故意,且圖片前後也無煽情猥褻文字,今將他不起訴。
去年12月7日上午11時許,胡員將數張男性生殖器照片轉發到「國道新北交大」、「中和督察聯盟」2個警方工作用、共有300多人的LINE群組中,胡員發現後想收回訊息,卻誤刪一群組的聊天記錄,和不小心退出另一群組,導致下體照仍繼續保留在群組對話中,上級長官發現不雅照後感到不妥,要求胡員儘速收回照片,中和警分局立刻回應「分局收到,將依規定簽處」,事後胡員遭記申誡處分,並依妨害風化罪函送偵辦。
胡員到案後說,在整理手機照片時,因對手機功能不熟,操作錯誤不小心誤傳,感到很懊悔,因傳送照片前後並無傳送其他煽情、猥褻文字,檢方採信胡員誤傳供詞,因此將他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