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E群組被罵「小人、同性戀」 警怒摃同袍求償24萬

新北地院民事法庭判黃姓警員敗訴確定。(記者陳慰慈攝)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台北市一名黃姓警員指控沈姓同袍,在LINE群組罵他是「小人、臭俗仔、鱉三、同性戀」等語,認為名譽受損求償24萬元,沈員則稱,黃員先誹謗他工作不認真,還透過LINE傳送LOVE貼圖還對他說:「愛你喔!」暗諷他是同性戀,基於義憤才反擊評論,新北地院認為兩人曾在隊長、分隊長見證下簽立和解書,不再為此事提起各種訴訟,判黃員敗訴確定。
黃員指控,前年7月,沈員在有33名成員的LINE群組,以:「他媽的、小人、臭俗仔、鱉三、同性戀」等文字辱罵他,同日又貼文:「早就知道你是小人,出了名的小人,被踢到我們這邊來,最會跟同事計較…」,黃員認為受到莫大侮辱,提告求償24萬元精神慰撫金,一審判黃員敗訴,黃員不服提上訴。
沈員反駁稱,當日黃員先在群組指他:「故意不幫同事開側門柵欄」、「放空城讓分局長幫顧側門10分鐘」、「分區部署遲到15分鐘」,以不實言論毀謗他9次,且傳送曖昧的LOVE貼圖對他:「愛你喔!」,暗諷他是同性戀,甚至恐嚇他,要讓他下班出不了大門,因被黃員公然批鬥、網路霸凌,才反擊評論,要求駁回。
法官認為,去年2月,兩人已在隊長、分隊長見證下,簽立和解書,表示「爾二後雙方不再為此事提起各種訴訟」,黃員也於簽立和解書後撤回刑事告訴,但事後卻主張和解內容不包含民事求償,認為黃員此舉有違誠信,上訴無理,判沈員勝訴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