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當柯南拍到爸爸跟「學妹」上摩鐵牽手照 法官判離
2018/11/11 16:24
〔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一對夫妻去年因故衍生家暴案分居,丈夫被發現與聲稱是「學妹」關係女子多次上摩鐵,還被女兒拍到兩人牽手照,妻子因此訴請離婚但男方否認外遇,法官認為,依照片難確切證明通姦行為,但孤男寡女不只一次共處汽車旅館私密房間內足以引人遐想,且正常夫妻間應具備互信等情感基礎已不復存在,因此判准離婚。
判決指出,這對育有3名均已成年子女的夫妻結婚30多年,去年在家起爭執丈夫對妻施暴因而分居,期間妻子聽到丈夫與一名女子過從甚密常到對方家中,並一起牽手出遊,甚至多次到汽車旅館,她身心飽受煎熬與折磨訴請離婚,女兒作證說,父母感情本來很好,2年前父親認識這名女子後家中氣氛不同,常會到對方住處休息吃飯,母親希望父親不要再去未果吵架多次。
女兒說,去年一場廟會中曾拍到父親和女子牽手照片,也曾看到二人多次進出汽車旅館拍照做為庭上證據;但男子抗辯說,妻子去年喝酒鬧事離家出走,並帶走積蓄不負家庭責任,和女子只是學妹關係,並未在對方家過夜,會去汽車旅館是因為自己有蕁麻疹夜間難入眠,中午才會去汽車旅館休息,學妹只是買便當送去給他。
法官說,依照片難確切證明男子和學妹有通姦之行為,但孤男寡女,不只一次共處汽車旅館私密房間內,這種異於常情之舉,足以引人遐想,且男子去年到女子家中8次,並曾有手牽手之親密舉止,顯見二人已逾越一般朋友交往,且夫妻倆顯已欠缺共同生活之理念與願景,正常夫妻間所應具備互信、互諒、互愛之情感基礎已不復存在,因此判准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