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女兒當柯南拍到爸爸跟「學妹」上摩鐵牽手照 法官判離

2018/11/11 16:24

〔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一對夫妻去年因故衍生家暴案分居,丈夫被發現與聲稱是「學妹」關係女子多次上摩鐵,還被女兒拍到兩人牽手照,妻子因此訴請離婚但男方否認外遇,法官認為,依照片難確切證明通姦行為,但孤男寡女不只一次共處汽車旅館私密房間內足以引人遐想,且正常夫妻間應具備互信等情感基礎已不復存在,因此判准離婚。

判決指出,這對育有3名均已成年子女的夫妻結婚30多年,去年在家起爭執丈夫對妻施暴因而分居,期間妻子聽到丈夫與一名女子過從甚密常到對方家中,並一起牽手出遊,甚至多次到汽車旅館,她身心飽受煎熬與折磨訴請離婚,女兒作證說,父母感情本來很好,2年前父親認識這名女子後家中氣氛不同,常會到對方住處休息吃飯,母親希望父親不要再去未果吵架多次。

女兒說,去年一場廟會中曾拍到父親和女子牽手照片,也曾看到二人多次進出汽車旅館拍照做為庭上證據;但男子抗辯說,妻子去年喝酒鬧事離家出走,並帶走積蓄不負家庭責任,和女子只是學妹關係,並未在對方家過夜,會去汽車旅館是因為自己有蕁麻疹夜間難入眠,中午才會去汽車旅館休息,學妹只是買便當送去給他。

法官說,依照片難確切證明男子和學妹有通姦之行為,但孤男寡女,不只一次共處汽車旅館私密房間內,這種異於常情之舉,足以引人遐想,且男子去年到女子家中8次,並曾有手牽手之親密舉止,顯見二人已逾越一般朋友交往,且夫妻倆顯已欠缺共同生活之理念與願景,正常夫妻間所應具備互信、互諒、互愛之情感基礎已不復存在,因此判准離婚。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