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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偽增資6500萬 跳蚤本舖負責人判刑8月

二手商品寄賣店「跳蚤本舖」不實增資6500萬元,新北地院日前判鄭姓負責人有期徒刑8月,得易科罰金。(資料照)

二手商品寄賣店「跳蚤本舖」不實增資6500萬元,新北地院日前判鄭姓負責人有期徒刑8月,得易科罰金。(資料照)

2018/09/01 18:16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檢調2013年8月接獲舉報指稱,威尼國際公司黃姓負責人涉嫌借錢假增資美化財報,還銷售未上市上櫃公司股票,狠撈9000萬元,但「威尼」根本是家空殼公司,檢調偵辦此案期間,二手商品寄賣店「跳蚤本舖」鄭姓負責人自首公司當時經營困難,在余姓友人建議下,虛偽增資6500萬元,新北地院日前判鄭姓負責人有期徒刑8月,得易科罰金24萬元;余男徒刑2年4月,可上訴。黃男通緝中另案審理。

黃男於2012、2013年間,經余男居中牽線認識金主,不實增資1.3億元,再佯稱威尼公司將與電子大廠合作開發高規格液晶面板,2013年力拚2億元收入,前景看好;2014年4月、9月召開股東會,指稱公司營運狀況佳,需現金增資擴大營業規模,遊說股東加碼投資,以每股12.5、15元價格兜售股票,共詐得9000萬元,但最後錢都流進黃男口袋。

檢調偵辦此案期間,列為關係人的「跳蚤本舖公司」實際鄭姓負責人,自承2012年因公司資金短缺經營困難,余男主動表示願增資入股,鄭遂同意讓余擔任公司董事長,余建議虛偽增資6500萬元,作為股東繳納股款之用,並偽製財務報表,以利公司取得營運資金。

法院審理時,余男坦承認識黃男,否認知悉及參與威尼公司的虛偽增資;另辯稱不是跳蚤本舖的負責人或員工,不知道跳蚤本舖有製作不實財報,是被鄭姓負責人陷害。

但證人指證歷歷,加上經查余男確有在跳蚤本舖公文的「董事長」欄位簽名,法官因此不採信其辯詞,認定他觸犯公司法、商業會計法,判他有期徒刑2年4月;鄭姓負責人因自首得以減輕其刑,獲判得以易科罰金之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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