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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航工會秘書長朱梅雪 挨告公然侮辱不起訴

桃園地檢署已予參選桃園市長的中華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企業工會秘書長朱梅雪不起訴處分。(記者周敏鴻攝)

桃園地檢署已予參選桃園市長的中華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企業工會秘書長朱梅雪不起訴處分。(記者周敏鴻攝)

2018/08/31 12:54

〔記者周敏鴻/桃園報導〕已登記參選桃園市長的「中華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簡稱華航)企業工會」秘書長朱梅雪去年6月間,發送電子郵件給工會會員,內容寫道:「人力處陳副總經理...利用行政管理職權,顢頇違反開除台勤三位工會幹部...」,挨告公然侮辱等罪嫌,桃檢調查後,認為朱梅雪罪嫌不足,已予他不起訴處分。

檢方調查,2017年6月23日晚間6點多,朱梅雪在華航企業工會辦公室內發送標題為「華航企業工會總會會務報告」電子郵件給會員,內容寫道:「三分會陳...遭不當處分,公會決議予以協助」。

郵件內繼續說明:「...理事會討論後,鑑於現任人力處陳副總經理...利用行政管理職權,顢頇違反開除台勤三位工會幹部,三個家庭經濟頓失支柱,至家庭破碎,其中一位工會幹部配偶因不堪長期身心負荷壓力過大而自殺身亡...防止如此遺憾之事在中華航空公司繼續上演...本會將戮力保護全體會員,並將比照陳員案例予以協助。」

事後陳副總經理認為朱梅雪的行為,涉嫌公然侮辱、加重誹謗,且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提出告訴。

桃園地檢署調查後今天已予朱梅雪不起訴處分,檢方說,郵件內容基於事實,雖提到「顢頇」2字,但這是朱梅雪依個人價值判斷提出主觀且與事實有關連的意見或批評,縱令陳副總經理不快,仍屬表達意見的範圍,難以構成公然侮辱與加重誹謗。而陳副總經理的職稱、姓名,工會會員本已知悉,也未能認定朱梅許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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